规格:0.15g*1粒
国药准字H10960164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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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用过程中有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应监视是否有更严重的肝损害发生。如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持续出现提示为与本品有关的肝病,应停药。如浅部真菌感染患者出现了与本品有关的皮疹,或患者出现了大疤性损害或多形性红斑,应停药 ;如侵袭性/系统性真菌感染患者出现了皮疹,应对其严密监视。应对同时服用本品(小于400 mg/日)和特非那定的患者进行严密监视。极少报道发生过敏反应。本品不太可能损害患者的驾驶和操作能力。
蒋卫民 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感染病科
氟康唑胶囊禁止对本品过敏或者对唑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使用。 本品属于免疫缺陷者的长期预防用药。如果在治疗过程中发生了肝功能持续异常,则需要立即停用本品。与肝毒性的药物一起合用时可导致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应当严密观察,在治疗期间应当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