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10克 ;每袋装2克
国药准字Z1402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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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张桂芬 主治医师
济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儿科
小儿咳喘灵颗粒禁忌症,通常在服用药物期间,不要同时服用滋补性的中药,对本品药物过敏者也要禁用。如果出现了高血压和心脏病的患儿需要慎用。在患病期间,如果自身伴有糖尿病的患儿需要遵医嘱服用,同时脾虚易腹泻者,也要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儿童服用药物时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