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l*10支
国药准字Z23020942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