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克*36粒
国药准字H50020054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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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邢龙 副主任医师
淮北市人民医院 消化内科
对该药物有过敏症状的患者、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西咪替丁胶囊。 自身属于过敏体质的患者,以及当患有严重心脏病、呼吸系统疾患、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患者,需谨慎用药。儿童老年患者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