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gx60粒/瓶
国药准字H51022390
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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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邢龙 副主任医师
淮北市人民医院 消化内科
对该药物有过敏症状的患者、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西咪替丁胶囊。 自身属于过敏体质的患者,以及当患有严重心脏病、呼吸系统疾患、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患者,需谨慎用药。儿童老年患者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