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0ml:6.0g(按总氨基酸计)
国药准字H20203089
吉林四长制药有限公司
1、肝、肾功能严重障碍者慎用。
2、应用本品时,需按时监测代谢、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等,防止并发症。
3、如发现过敏性皮疹,应立即停药。
4、静脉滴速不宜过快,20kg儿童一般不宜超过20滴/分钟。
5、药液开启后一次用完,切勿贮存。
6、如发生浑浊或沉淀时,不可使用。遇冷析出结晶,可置50-60℃水浴中使溶解并冷至37℃澄明再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8、儿童用药:见【适应症】与【用法用量】。
9、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