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0g:0.2g
国药准字H19990010
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