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20043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在个别病例中观察到,咪唑斯汀具有轻微的延长QT间期的可能性,该延长作用的程度适度,不伴随心脏节律紊乱。
2、如有心脏病、心源性不适或心悸病史,用药前请征求医生的意见。
3、大多数服用咪唑斯汀的患者可以驾驶或完成需要精神集中的工作。但为了识别个体是否对药物特殊敏感,建议在驾驶和进行复杂工作之前对个体进行评估。
4、如有疑问,请向医生或药师咨询。
5、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孕妇使用眯咪斯汀的安全性尚未建立。动物试验未显示咪唑斯汀在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对胚胎或胎仔的发育有直接或间接的毒性。目前尚无孕妇使用咪唑斯汀的有关致畸性和胎儿毒性的充分资料,但和其它药物一样,孕期尤其前三个月不建议使用。
(2)尚缺乏用药后咪唑斯汀在母乳中浓度的资料,因此不建议在哺乳期使用。
7、儿童用药:尚无12岁以下儿童用药方面的资料。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同成人。老年患者可能对咪唑斯汀潜在的镇静作用和对心脏复极化作用较为敏感。
9、药物过量:发生药物过量时,建议在用常规方法清除未吸收药物的同时,进行至少24小时的包括心脏监测(QT间期和心率)在内的全面症状监护。对肾功能损害患者研究的结果表明,血液透析不会增加药物的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