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3g(相当于饮片1.22g)
国药准字Z20080632
通化斯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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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之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孙淑建 副主任医师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骨科
颈康胶囊在用药的时候需要注意,孕期女性禁止使用此药。 上述药物在服用7天后,如果患者症状没有得到缓解,应该及时到医院进行就诊。另外还需要注意,对该药物过敏的患者,是不可以使用此药的,如果是过敏性体质,也需要谨慎使用此药。还需要注意,当药物的性状发生改变时,就不能使用此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