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g
国药准字H20060813
1.肝脏反应。本药应慎用在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历史的病人。有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氨基转移酶升高者应禁用辛伐他汀。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服用辛伐他汀的患者有显著的血清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的现象。但停药后,则氨基转移酶可回复至治疗前水平,但无黄疸或其它有关的临床症状或体征,亦无过敏现象。 2.肌肉反应。对于有弥漫性的肌痛、肌软弱或/和显著的肌酸激酶升高的情况应考虑为肌病,因此病人若发现有不可解释的上述肌病征象应立即告诉医生。若发现肌酸激酶显著上升或诊断或怀疑肌痛,应立即停止辛伐他汀的治疗。对于有急性或严重的条件暗示的肌病及有因横纹肌溶解而导致二次急性肾衰竭倾向的病人应停止甲基羟戊二酰辅酶A还原酶抑制剂的治疗。 3.眼科检查。即使在没有任何药物治疗时,随着年龄增长晶状体混浊的发病率亦会增加,长期临床研究资料显示,辛伐他汀对人体晶状体无不良作用。 4.纯合子型家庭性高胆固醇血症。由于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的完全缺乏的缘故,对此类病人的治疗效果不大理想。 5.高三酰甘油血症。只有中等程度降低三酰甘油的效果,而不适合治疗以三酰甘油升高为主的异常情况。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