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10丸重2.0g
国药准字Z200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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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少女、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5、腹痛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