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20605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本品对心脏(M2受体)无明显作用,故对心率无明显影响。
2、当用本品用于治疗有机磷毒物(农药)中毒时,不能以心跳加快来判断是否“阿托品化”,而应以口干和出汗消失或皮肤干燥等症状判断“阿托品化”。
3、因抑制呼吸道腺体分泌,故对于严重的呼吸道感染伴痰少、粘稠者,慎用。
4、心跳不低于正常值时,一般不需伍用阿托品。
5、本品消除半衰期较长,每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过短,剂量不宜过大。
6、本品对前列腺肥大的老年患者可加重排尿困难,用药时应严密观察。
7、用药过量时,可出现眩晕、口干、视力模糊、谵妄、尿潴留、体温升高、幻觉、定向障碍和昏迷等;一般不须特殊处理,停药后可自行缓解;必要时,对症治疗或给予镇静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