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3g
国药准字Z20120030
贵州远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1、用药后3天症状缓解不明显者,改用其它治疗措施。
2、合并有上尿路感染、合并复杂性尿路感染、或症状偏重、体温升高者均非本品的适应症。
3、本品以改善症状为主,临床用药期间,需要及时进行尿常规、尿细菌学培养等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合理调整治疗方案。
4、治疗期间出现病情加重者应及时就医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合理调整治疗方案。
5、本品临床试验仅支持14天用药安全性,不宜超疗程使用,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6、治疗期间应注意休息,多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