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7cm×10cm
国药准字Z44021348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1.本品为外用药。
2.有皮肤病者慎用。
3.皮肤破损者不宜使用。皮肤过敏者停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每贴膏片贴用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
7.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皮肤发红、瘙痒等症状,可适当减少贴用时间,并延长贴用的间隔时间。
8.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