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g
国药准字H1502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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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情况下应在严密监护下使用:有癫痫史、精神错乱、幻觉、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外周血管性水肿或直立性低血压的患者。治疗帕金森病时不应突然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纵机械和高空作业。每日最后一次服药时间应在下午4时前,以避免失眠。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通过胎盘,在动物实验已发现大鼠每日用50mg/kg(为人类常用量的12倍)时,对胚胎有毒性且能致畸胎,孕妇应慎用。
(2)本品可由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用药: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4、老年患者用药:慎用。
5、药物过量:
(1)中毒症状:超剂量时,可见排尿困难、心律失常、低血压、躁动,精神错乱、谵妄、幻觉等,严重者可出现昏迷与惊厥、甚至死亡。
(2)处理:视病情给予相应的对症治疗与支持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