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0mg
国药准字H20193280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 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阿扎胞苷导致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多次监测全血细胞计数,以评估缓解和/或毒性,至少在每个给药周期前进行监测。首个周期以推荐剂量给药后,基于血细胞最低值计数和血液应答调整后续周期的剂量(见[用法用量])。
2.既往患有重度肝损害患者中的阿扎胞苷毒性
由于在既往患有重度肝损害的患者中阿扎胞苷具有潜在肝毒性,因而肝疾病患者用药需谨慎。由于疾病的转移性导致患者具有广泛肿瘤负担,据报告此类患者在阿扎胞苷治疗期间曾发生进行性肝昏迷和死亡,特别是在基线白蛋白< 30 g/L的此类患者中。阿扎胞苷禁用于晚期恶性肝肿瘤患者(见[禁忌])。
尚未在肝损害的MDS患者中研究阿扎胞苷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为临床试验中排除了这些患者。
3.肾毒性
在接受阿扎胞苷静脉给药与用于非MDS的其它化疗药物联合治疗的患者中曾报告了不同程度的毒性反应,从血肌酐升高至肾衰竭和死亡。另外,阿扎胞苷和依托泊苷治疗的5名CML患者中发生了肾小管酸中毒,定义为血清碳酸氢盐降低至< 20 mEq/L伴碱性尿和低血钾(血清钾<3 mEq/L)。如果发生无法解释的血清碳酸氢盐降低<20 mEq/L或BUN或血肌酐升高,则应当减小剂量或暂停给药(见[用法用量])。
肾损害患者发生肾毒性的风险可能增加。此外,阿扎胞苷及其代谢产物主要经肾脏排泄。
因而,应当密切监测肾毒性(见[用法用量])。临床试验中排除了肾损害的MDS患者。
4.妊娠期用药
妊娠妇女使用本品时,可能会给胎儿带来伤害。阿扎胞苷在动物中导致先天畸形。应建议育龄女性在接受阿扎胞苷治疗期间避免妊娠。目前尚未开展对妊娠女性使用阿扎胞苷的充分的且良好对照的研究。如果患者在妊娠期使用本品或者在用药期间妊娠,应告知患者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害(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5.男性用药
应建议男性患者在接受阿扎胞苷治疗期间不宜生育)。动物研究中,雄性小鼠和大鼠受孕前经阿扎胞苷处理会导致交配的雌性动物胚胎流产率增加(见[药理毒理])。
6.肿瘤溶解综合征
具有肿瘤溶解综合征风险的患者是指治疗前高肿瘤负荷的患者。对这些患者应进行严密监测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7.对驾驶或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未研究本品对驾驶或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