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5%*8ml
国药准字H42020132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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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品过敏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 3.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黎舒华 副主任医师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皮肤病科
克霉唑溶液在临床使用时的禁忌尚不明确。 但如果在使用上述药物时,发现用药的部位出现有灼烧感或者是红肿等情况,都应及时停药,并将其表面的药物清洗干净,到医院就诊复查,以避免有其他的不良症状产生。而且本品在临床中仅供外用,所以一定要注意避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