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15g
国药准字H20103279
江苏万禾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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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黎舒华 副主任医师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皮肤病科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禁忌是孕妇应慎用,哺乳期的妇女需要慎用此药物。不要用于皮肤破溃处。另外对该药品过敏者需要禁止使用,过敏体质者需要慎用。若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要禁止使用,以免引起不良的症状。在使用药物的时候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比如口、鼻等部位。该药物在涂抹以后不必包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