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g
国药准字H19990018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该药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