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5g(按C13H22N4O3S计)
国药准字H31022998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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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都芳鹃 副主任医师
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 消化内科
对盐酸雷尼替丁片过敏的患者需禁用。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老年患者、疑为癌性溃疡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服用,避免盲目服用,影响病情恢复。 服用本品期间如果出现了明显的不良症状,需暂停服药,及时就医。 不可长期服用本品,容易导致维生素B12吸收障碍,引起身体缺乏B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