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45g
国药准字Z2008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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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