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瓶装30克
国药准字Z4102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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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脾胃虚寒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应遵医嘱,且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