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6cm×10cm;7cm×10cm
国药准字Z330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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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有皮肤病者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