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cm*7cm*5贴
国药准字Z44023253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