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9cmx13cmx8贴/盒
国药准字Z34020904
安徽安科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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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 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他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运动员慎用。
孙淑建 副主任医师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骨科
麝香壮骨膏禁止孕妇使用。如果出现开放性伤口时,忌用该药物治疗。 如果对麝香壮骨膏有过敏症状的患者,或者在使用药物时,发现药物性状已经改变,禁止使用该药物继续治疗。自身属于过敏体质的患者、运动员、哺乳期妇女,或者有皮肤病的患者,需谨慎用药。儿童、年老体弱患者,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