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5mg
国药准字H200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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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次使用本品,应在有经验医师指导下用药。本品不宜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喋呤)同时使用,以免影响后者的治疗作用。应于大剂量使用甲氨喋呤24-28小时后应用本品。
2、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慎用于甲氨喋呤的“解毒”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喋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剂量要加大。
3、接受大剂量甲氨喋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室监测:
(1)治疗前测肌酐清除率。
(2)应用甲氨喋呤大剂量后每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喋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和应用时间。
(3)应用甲氨喋呤治疗前及以后每24小时测定血清肌酐量,如用药后24小时血清肌酐量大于治疗前50%,提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
(4)甲氨喋呤用药前和用药后每6小时应监测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保持在7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