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Z31020213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1.忌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因肝病或心肾功能不全所致之饮食不消化,不欲饮食,脘腹胀满者。3.身体虚弱者或老年人不宜长期服用。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