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g:0.5g
国药准字H20010370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若发生接触性皮炎应立即停药,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2.用药后忌用肥皂水洗患处;
3.用药期间禁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陈杰 副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 儿科
你好,在使用药物进行疾病的治疗时,只要药物的说明书没有明确标明婴幼儿禁用的话,婴幼儿就可以使用的,上述的这个药物并不含有激素的成分,药物的说明也没有婴幼儿禁用的字样,所以上述的这种情况婴幼儿还是可以使用的,但是需要注意在医师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