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45g*12粒*2板
国药准字Z20059013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有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儿童、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