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4ml*10支
国药准字H20060683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1、不能将滴管触及眼睛。
2、疗程不应超过7天,禁止延长使用期。
3、置于儿童不可触及之处。
4、每支开启后请于当次用完,不应保存至下次使用。
5、在治疗期间,建议不佩戴隐形眼镜。
6、车辆驾驶员和机器操作者应了解本品的有关视觉风险。
李振东 副主任医师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 眼科
西吡氯铵滴眼液主要对于本品任何成分容易发生过敏的患者禁止使用。同时,对于有接触性雀斑的患者要避免使用此药物。 在使用此药物治疗期间,通常不建议佩戴隐形眼镜。另外,如果是车辆驾驶员和机器操作者使用此药物,应首先了解该药物使用后有关的视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