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复方
国药准字H14023530
山西省临汾健民制药厂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肾功能不全、长期便秘者慎用。3.因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故不宜长期、大剂量应用。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5.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