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8g(10g/100丸)
国药准字Z11020762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或痰热咳嗽、阴虚干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