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5克*20粒
国药准字Z32021063
江苏颐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忌油腻食物。
2.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