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g
国药准字H20113121
河北一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本品为酯类局麻药,过敏反应罕见,与普鲁卡因可能有交叉过敏反应。故对普鲁卡因或具有对氨基苯甲酸结构的药物过敏者慎用。
2、大剂量可致心脏传导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出现抑制。
3、药液不得注入血管内,注射时需反复抽吸,不可有回血。
4、对小儿、年老体弱、营养不良、饥饿状态易出现毒性反应,应减量。
5、肝功能不全、血浆胆碱脂酶活动减弱时应减量。
6、皮肤或粘膜表面损伤、感染严重的部位需慎用。
7、椎管内麻醉时尤其须调节阻滞平面,并随时观察血压和脉搏的变化。
8、神经传导阻滞、硬膜外阻滞以及蛛网膜下腔阻滞,由于使用不当致死已屡见;为了防止中毒、死亡,在用药期间即使表面粘膜麻醉也应监测:
(1)呼吸与循环系统的功能状态,包括心血管情况。
(2)中枢神经活动,兴奋或抑制。
(3)胎儿心率。同时对呼吸和循环等方面的意外,应做到有预见,觉察及时,防治和抢救得法,没有时间上延误。
9、本品的毒性与给药途径、给药速度、药液浓度、注射部位、是否加入肾上腺素等有关,必须严格操作和管理,控制单位时间内的用量,按本说明书的介绍给药。
10、给予最大用量后应休息3小时以上方准行动。
11、注射器械不可用碱性物质如肥皂、煤酚皂溶液等洗涤消毒。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大量孕激素的分泌,增加对局部麻药的敏感性,因此孕妇使用局部麻药作硬膜外阻滞时用量需减少。
(2)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见药物进入乳汁的报道。
13、儿童用药:5岁以内小儿慎用。
14、老年用药:60岁以上老年患者,根据病情酌情减量。
15、药物过量:用药剂量过大易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毒性反应,需停药给氧、补液、药物对症治疗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