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5g*10袋
国药准字Z36021785
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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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为处方药,由医生处方使用。
2.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慎用。
3.目前尚无儿童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研究资料,故应慎用本品。
4.该药在妇女经期服用月经量可能增加,故应慎用。
5.首次用药及用药后30分钟内注意观察,出现面色潮红、皮肤瘙痒等。早期过敏症状应引起重视,及时停药,必要时就医,对症处理。
陈成芳 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耳鼻咽喉科
妊娠期的女性要禁止使用鼻炎宁颗粒,除此之外有些患者会对鼻炎宁颗粒当中的成分产生过敏反应,这一类的患者也要避免使用。 儿童以及哺乳期的女性要慎重使用鼻炎宁颗粒,女性在月经期间如果使用鼻炎宁颗粒,有可能会导致月经量增加,所以女性在月经期也要谨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