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哌丁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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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哌丁胺

规格:

国药准字H20066992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还有3个药企生产)

盐酸洛哌丁胺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对于伴有肠道感染的腹泻,必须同时应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

2、不应用于需要避免抑制肠蠕动的患者,尤其是肠梗阻、胃肠胀气或便秘的患者。

3、腹泻患者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应适当补充水和电解质。

4、用药过程中出现便秘或48小时仍无效者应停药。

5、本品全部由肝脏代谢;肝功能障碍者,可导致体内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反应。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7、儿童用药:5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中有习惯性便秘者慎用,用量酌加控制。

9、药物过量:服用过量,可能出现嗜睡、便秘、肌肉紧张、瞳孔缩小、呼吸徐缓等中毒症状,可用纳洛酮解毒,并对患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以便及时发现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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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芳鹃 副主任医师

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 消化内科

盐酸洛哌丁胺胶囊属于2岁以下儿童的禁用药。当患者的急性菌痢伴有脓血便、高热,或者患者因为使用广谱抗生素出现了伪膜性肠炎,需禁用本品。 孕妇、哺乳期妇女需慎用此药,服药前需咨询医生。儿童腹泻的患者。儿童有出现腹泻症状时。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使用。患者服药期间如果出现明显不适,需暂停服药,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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