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83196
河北一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下列情况使用本品时需要特别注意:
(1)机械功能障碍引起的心力衰竭,例如大动脉或者二尖瓣狭窄、肺栓塞或者由于心包疾病引起的心功能损害。
(2)儿童,因为无相关研究。
(3)肝功能障碍患者。
(4)中度到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
(5)老年患者。
(6)合用西咪替丁的患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2、如果本品不是最先使用的降压药,那么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间隔充分的时间,使先服用的其他降压药显示效应,必要时应适当减少本品的剂量。
3、血压骤然下降可能引起心动过缓甚至心脏停搏。
4、使用本品疗程一般不超过7天。
5、已经证实,配制好的溶液化学和物理稳定性为15-25℃时50小时。从微生物学角度来看,配制好的溶液应立即使用。如果不能立即使用,使用者应对贮藏的时间和条件负责。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禁用。对于孕妇,仅在绝对必要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本品。目前尚无资料说明本品在妊娠期前6个月使用的安全性,妊娠期后三个月使用的资料亦很有限。
7、儿童用药:儿童很少使用本药,目前尚缺乏这方面的资料。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须慎用本品,初始剂量宜小。因老年患者对药物的敏感性有时难以估计。
10、药物过量:
(1)药物过量的症状包括:循环系统症状:头晕、直立性低血压、虚脱;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疲劳、反应迟钝。
(2)药物过量的治疗:发生严重低血压可抬高下肢,补充血容量。如果无效,可缓慢静脉注射缩血管药物,不断监测血压变化。极少数病例需给予儿茶酚胺(例如肾上腺素0.5-1.0mg,用等渗氯化钠溶液稀释至1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