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g
国药准字H19999120
上海美优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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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何宗全 主任医师
铜陵市人民医院 肝胆胰外科
如果患者对肌苷胶囊成分过敏,禁止使用本药治疗。 本药需要在密封状态下保存,同时注意储存环境应避免光线照射。本药有效使用期是24个月,使用前,应检查包装上的生产日期,确保药品在有效使用期内使用,如果药物过期,不可以用于治疗。本药是处方用药,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购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