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0ml:8g(总氨基酸)
国药准字H19993149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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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射后剩余药液不能贮存再用。
2、本品遇冷能析出结晶,应微温溶解至37℃,澄明后方可使用。但药液如发生浑浊、沉淀时不可使用。
3、注射速度不宜过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