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1024334
北镇市山庆制药有限公司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使用5日后,症状未见缓解,应咨询医师。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熊洪海 主治医师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感染科
甲硝唑氯己定软膏的使用禁忌目前尚不明确。 另外,患者如果使用药物五天后,症状没有得到改善,应当去医院向医师进行咨询。同时,对于哺乳期以及妊娠期的女性,在使用此药物是应当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另外,患者如果对本品容易发生过敏反应,应该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