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2.5mg(以舒尼替尼计)
国药准字H20203186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若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建议停药。
2、无充血性心力衰竭临床证据但射血分数<50%以及射血分数低于基线20%的患者也应停药和/或减量。
3、本品可延长QT间期,且呈剂量依赖性。应慎用于已知有QT间期延长病史的患者、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的患者或有相应基础心脏疾病、心动过缓和电解质紊乱的患者。
4、使用期间如果发生严重高血压,应暂停使用,直至高血压得到控制。
5、育龄妇女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孕。
6、哺乳妇女接受本品治疗时,应权衡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治疗。
7、未发现年轻患者与老年患者在安全性或有效性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