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重1.0g(含对乙酰氨基酚0.15g,人工牛黄5mg)
国药准字Z2005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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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以清热为主,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发热持续未缓解,应及时就诊。
2、本品含对乙酷氨基酚。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置药;肝、背功能不全者慎用。
3、出现皮疹、尊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4品禁用过体用5品改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如正在使用其能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成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