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0ml:苦参碱80mg与氯化钠0.9g
国药准字H20057186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肾功能不全者用量酌减。
3、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滴注速度以每分钟不超过60滴为宜。
5、避免长期在一个部位注射而造成血管及局部组织损伤。
6、如在数天后,本品的不良反应仍存在,应停药。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相关研究报道,不推荐使用。
8、儿童用药:无相关研究报道,不推荐使用。
9、老年用药:应按常规根据老年患者的年龄与体质减量使用或遵医嘱。
10、药物过量:临床用药过量时,病人可出现心悸,心慌不适感,或易兴奋、出汗、疲乏等,应暂时停药,以后可根据情况继续给药,但须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