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g(按C7H8N4O2计)
国药准字H20010413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1、茶碱缓释胶囊不可咀嚼或打开胶囊服用,不应超过医生的处方剂量。
2、本品不适用于哮喘发作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3、茶碱可致心律失常可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对患者心律异常或心律有任何显著变化者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4、有消化性溃疡,肝肾功能不全、肝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持续高烧的及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有低氧血症、高血压患者应慎用。并注意监测血清茶碱浓度。
5、吸烟者茶碱的肝代谢加强,需增加用药剂量。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尽量避免使用茶碱制剂。
7、儿童用药:小儿的药物消除率较高,达到有效的血药浓度需用较大剂量,用药时应监测其血药浓度。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茶碱的消除率可能会有不同,因此需检测血药浓度并维持在7.5-12.5μg/ml。
9、药物过量:应立即紧急处理,处理原则同普通茶碱制剂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