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g(以C7H8N4O2计)
国药准字H10960283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茶碱缓释胶囊不可咀嚼服用,不应超过医生的处方剂量。
2.本品不适用于哮喘发作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3.茶碱可致心律失常可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对患者心律异常或心律有任何显著变化者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4.有消化性溃疡,肝肾功能不全、肝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持续高烧的及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有低氧血症、高血压患者应慎用。并注意监测血清茶碱浓度。
5.吸烟者茶碱的肝代谢加强,需增加用药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