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18g
国药准字Z19980017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孕妇禁服;少数病例可出现恶心,腹泻,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
何宗全 主任医师
铜陵市人民医院 肝胆胰外科
茵芪肝复颗粒的禁忌尚不明确。 怀孕期间的妇女要禁止使用该药物。使用本品后有少数患者可能会出现恶心、腹泻的不适症状,通常不会影响患者继续治疗。茵芪肝复颗粒的有效期为24个月,患者在使用前要注意查看出厂日期,要在有效期内使用,避免使用过期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