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g*2贴
国药准字Z37020953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接触眼睛、口腔、鼻等黏膜处。
3.较小规格的膏药,在患处部位面积较小时使用。
4.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5.糖尿病患者、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2-7天症状无缓解,或使用过程中出现皮肤过敏,如红肿、皮疹等,应暂停使用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