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02
国药准字H20183302
北京协和药厂
1.如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无好转或加重,应立即去医院就医。
2.感染面积较大者,去医院就医。
3.本品仅供皮肤给药,请勿用于眼、鼻、口等黏膜部位。
4.误入眼内时用水冲洗即可。
5.有中度或重度肾损害者慎用。
6.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涂药时应防止药物进入婴儿眼内。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