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103470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1、如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无好转或加重,应立即去医院就医。
2、感染面积较大者去医院就医。
3、误入眼内时用水冲洗即可。
4、本品仅供皮肤给药,请勿用于眼、鼻、口等點膜部位。
5、本品请勿用于身体插管处附近的皮肤。
6、本品辅料为聚乙二醇,大量聚乙二醇可能引起肾损害,因此当皮肤大面积破损,特别是合井肾脏疾病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
7、有中度或重度肾损害者慎用。
8、孕妇慎用。
9、哺乳期妇女慎用,尚不清楚本品的成分是否可进入乳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哺乳期妇女涂药时应防止药物进入婴儿眼内。如果是在乳头区域使用,请在哺乳前彻底清洗。
10、使用本品前、后应洗手。使用本品过多时,应将多余软膏擦去。如果不慎吞入本品,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本品应按用法用量足疗程使用,在感染未被完全治愈前,不要在症状消失时过早停止治疗。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