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片重0.3克
国药准字Z41020502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